【徵聘教師】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教學國際博士班徵聘專任(案)教師 公告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5-0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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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教學國際博士班徵聘專任(案)教師 公告
- 誠徵專任(案)助理教授(含)以上1名
- 擬聘日期:預計115年2月1日起聘,實際聘任日期視學校聘任程序時間而定。
- 應徵條件:
◆資格: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
◆專長領域:華語文教學專業,具數位華語文教學專長及海外招生經驗者為佳
◆工作項目:具華語文教學專業、數位華語文教學專長,可開設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專業課程。需配合本班招生、行政相關事項。
- 擬應徵本職者,請備妥下列資料寄至本班:
- 應徵教師基本資料表:請下載附件檔,填妥資料後e-mail至tcsl@gms.ndhu.edu.tw,主旨請註明【應徵教師_姓名○○○】。
- 履歷表:含自傳、著作目錄、研究領域、可授課程說明等(請參考附件格式)。
- 學經歷證件(含學位論文) 【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:國外學歷證件、歷年成績單、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,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、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(持博士學位者,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;碩士、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,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)、歷年入出境紀錄(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,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)】各1份。
若具博士後研究、助理教授證書(含以上) 等相關經歷請檢附相關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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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博士論文與最近五年內著作。
- 三封推薦函。
- 教育人員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。
-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。
- 相關資訊:
- 專任(案)教師權利義務等規定,請參閱本校教師聘任相關辦法: https://personnel.ndhu.edu.tw/p/412-1021-15786.php
- 有關教師福利與相關資訊,請參閱本校『教職啟程』 https://tstart.ndhu.edu.tw/
- 聯絡方式:
收件人: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教學國際博士班收 (請註明應徵教師)
地 址:974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
收件截止日期:114年10月17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聯絡人:池助理
聯絡電話:03-8905402
傳真電話:03-8900206
電子信箱:tcsl@gms.ndhu.edu.tw
備註:應徵者如欲索回相關資料,請自附回郵大型信封。
※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